黃之鋒(中)、羅冠聰(左)、周永康(右)將入獄服刑6至8個月,且未來5年不得參選公職。(美聯社)

2017-08-17 17:31

〔即時新聞/綜合報導〕香港高等法院今日針對2014年「重奪公民廣場案」做出判決,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、主席羅冠聰和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3人須即刻入獄服刑6至8個月,但3人聽判後反倒如釋重負,甚至露出微笑。

綜合港媒報導,黃之鋒昨日接受專訪時就有預感會入獄服刑,直到宣判前一刻,3人神情皆非常嚴肅緊繃,但等到得知判決結果,反倒如釋重負,3人表現平靜,且都露出了笑容,黃之鋒在離開法庭前還振臂高呼「香港人不要放棄!」。

港法院裁決3人因非法集結,分別判處黃6個月、羅8個月、周7個月刑期,且須即刻入獄服刑。且因為刑期超過3個月,未來5年將不得參選公職,代表明年的立法會議員補選和下一屆改選都無法參與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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